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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1日零點起,“史上最嚴限超載令”正式實施,都要注意些什么?
為配合GB1589—2016頒布實施,本次治超專項行動從2016年8月18日開始至2017年8月31日結束,具體執行分為三個階段。其中,9月21日開始的第二階段,路政與交警將聯合上路執法治超!
1、要注意治超的三個階段
第一階段:動員部署階段已經過去(2016年8月18日至9月20日)各地交通運輸,公安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、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,健全完善聯動機制,做好前期準備和動員部署,加強輿論宣傳,為專項行動平穩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環境。
第二階段:重點整治階段明天來臨(2016年9月21日至2017年7月31日)各地交通運輸、公安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,根據實施方案和統一部署,集中開展專項整治,嚴厲查處貨車違法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為。
第三階段:總結完善階段(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)
各地交通運輸、公安部門要全面梳理專項整治工作情況,系統總結有關經驗做法,研究提出相關建議,完善相關政策制度,建立健全長效機制。
自2016年9月21日起,對于公路貨運車輛,各地交通運輸、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《汽車、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、軸荷及質量限值》(GB1589)規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,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,并據此進行檢查和執法,其中,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。
2、要注意治超的六大重點
重點一
我國使用了12年的貨車超載超限標準噸位將全線降低,最大的變化是6軸車由55噸變為49噸,6X2牽引車限重46噸,需要減少車輛的貨物裝載量才能合法上路。重點二
兩部門執法標準統一,將嚴格按照《汽車、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、軸荷及質量限值》(GB1589)規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,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。重點三
方案中規定,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。顯然這是專門針對輕卡、微卡這類車型進行的規定,從而杜絕輕卡、微卡這類車出現超載不超限的情況。重點四
專項行動期間,兩部門將進行路面聯合執法,三軸及以上貨車為重點;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指揮引導車輛到超限檢測站接受檢測,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實施稱重。對經檢測確認違法超限超載的車輛,由公路管理機構監督消除違法行為;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公路管理機構開具的稱重和卸載單,依法進行罰款、記分。重點五
嚴格實施“一超四罰”,對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和貨運車輛駕駛人、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%的運輸企業實施處罰,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;情節嚴重的,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,并向社會公告。重點六
加強高速公路入口檢測管理,完善檢測設備,同步實施重量和外廓尺寸檢測。對擬進入高速公路的貨車全面實施重量檢測,實行檢測數據和收費站入口發卡系統聯動管理,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。
3、要注意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
集裝箱運輸車全超高,除了換車還有其他的法子嗎?
這次治超,集裝箱運輸車可以說是天然超標,悲催程度堪比17.5米大板車。
集裝箱箱體寬度均相同,高度主要有2.6米和2.9米兩種尺寸,牽引車鞍座離地高度約為1.32米,加上骨架與牽引銷間隙,總的離地高度大概在1.55米左右。這種情況下,即使拉2.6米高的集裝箱,掛車高度也將達到2.6+1.55=4.15米。
集裝箱均采用國際標準尺寸,想改變集裝箱尺寸幾乎不可能。部分集裝箱貨物卻又貼有海關監督這類標簽,因此不可拆卸,想分裝都沒辦法,只能按原樣運輸。超限似乎不可避免。
而本次治超,對于超限超高的執法要求相當嚴格,如果僅僅是罰款,還可以要求貨主將超限費補上,如果干脆不讓上高速,那該怎么辦呢?
既然集裝箱不可以改變高度,那只能在牽引車鞍座和掛車上面想辦法,以使兩者高度相加不超4米。主動降低掛車高度似乎是個好主意。但倉促之間換車會造成經濟損失,這需要廣大卡友仔細權衡。
不過這次新規對于集裝箱運輸也不只是添堵。根據新版GB1589標準的表2附注e,運送45英尺(ft)集裝箱的半掛車長度最大限值為13.95米,比普通掛車的13.75米又多出來20厘米。這讓45英尺貨箱運輸合法化,也算是額外照顧吧。
9.21,某地為了貨車司機方便記憶,編出了一個打油詩,讀來通俗易懂,易于理解,趕緊收藏吧!
快速記憶超載新標準
兩軸結合行車證,最大不超18噸;
三軸要看軸位置,中置25加2噸;
四軸情形有三種,前四后八31;
掛車若要單軸撐,36噸要減1;
五軸車尾三軸組,43噸再減1;
六軸最多49,單橋驅動減3噸;